司机是否构成违法,重点是本案是不是意外事件。若是意外事件,则司机无罪;若不是意外事件,则司机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。
意外事件,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尽管造成了损害成果,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成心或许过错,而是因为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,不是违法。
本案司机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,其片面方面应该是疏忽大意的过错。疏忽大意的过错,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有几率产生损害社会的成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致使产生这种成果的心思情绪。
预见,是预见责任与预见才干的结合。只要预见责任和预见才干一起具有,才干确定行为人应当预见。
众所周知,从刹车制动到彻底刹住车,需求一段时刻和间隔。若司机即便第一时刻刹车,也没办法防止碾压男孩,那司机就不具有预见才干,本案便是意外事件。
经过现场勘验及行车记录仪可知:看见男孩跌倒时,司机的方位与男孩跌倒的方位,两者之间的间隔有多远;男孩跌倒与司机碾压之间,时刻有多长。
在同等条件下,经过侦办试验,能够查明:刹车的时刻有多长,刹车间隔有多远,司机有没有防止碾压男孩的条件和才干。
若经过侦办试验查明,司机不具有预见的条件和才干。那么,法令不该强人所难,不该苛责司机,应确定本案为意外事件,司机无罪。